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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维修与适航专业技术人员 -
民用航空维修与适航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民用航空器修理和适航审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①制定航空器维修大纲,维修方案和可行性方案,加装、改装以及重大特修方案;
②组织重大、多发性故障研究及处理;
③对民用航空器进行航前、航后、过站及例行检查;
④分解、检查、装配和调试民用航空器各系统及连接件;
⑤检验、修理、更换民用航空器结构件;
⑥维护、修理、装配和实验民用航空器离位零部件、附件;
⑦审定民用航空器(含发动机、螺旋桨)型号、生产许可;
⑧对民用航空器进行适航鉴定,并对航空材料、零部件和机载设备进行适航审定;
⑨登记注册民用航空器,办理民用航空器出口适航证;
⑩监督检查民用航空器运行适航和安全状态初始适航许可;
(11)进行民用航空器维修和适航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12)检验、分解、修理、装配和实验民用航空器离位零部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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