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收文单位  - 

    收文单位
  2. 2. 受文单位  - 

    受文单位:上级机关对下发文,需要所属各单位了解和执行的,可以送几个或全部下属机关,如“市属各单位”,“局属各单位”,“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处、科、室、部、车间”等。
  3. 3. 主送单位  - 

    主送单位,是行文的主要对象,即要求主办和答复的单位,也就是对文件内容负有掌握、答复或贯彻执行责任的受文单位。
  4. 4. 主送机关  -  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8%BB%E9%80%81%E6%9C%BA%E5%85%B3

    主送机关,是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即对公文负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5. 5. 抄送单位  - 

    抄送单位,是发文单位想让其知道发文内容的文件接收单位。
    是指收受公文并需了解公文内容而不需承担主办或答复责任的机关。
  6. 6. 抄送部门  - 

    抄送部门
  7. 7. 收文机关单位  - 

    收文机关单位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7 条

293037 条文 -  74435分类

最新条文 - 推荐酷类 - 管理登录 -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since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