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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年学分制 -
学年学分制,既有学年限制的特征,又有完全学分制的特征。它既保留了学年制计划性强、专业分类严密完整的特性,又具有学分制的某些长处,比如,在对课程的选修方面,给予学生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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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完全学分制 -
完全学分制,是一种把必须取得的毕业总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要求按照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中各门课程及教学环节的学时量,确定每门课程的学分,设置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各类课程的比例,以及准予学生毕业的最低总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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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绩点学分制 -
绩点学分制,是在学分制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能用以显示学生每门课程的学习成绩的质量,以及学年和毕业总成绩质量的教学管理制度,其计算公式为:学分绩点=学分X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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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附加学分制 -
附加学分制,是在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学分外,还应修满课外附加学分才能毕业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一般说来,课外附加学分可根据学生参加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思想品德与社会工作、文体活动与公益活动的情况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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