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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文登记 -
收文登记,收文办理过程中就公文的特征和办理情况进行登记。
收文登记,一般分为阅件登记和办件登记两类。登记过程中,应当将公文标题、密级、发文字号、发文机关、成文日期、主送机失份数、收文日期及办理情况逐项填写清楚。有些机关的登记还分为外收文登记和内收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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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阅件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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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办件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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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外收文登记 -
外收文登记,即由外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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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内收文登记 -
内收文登记,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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