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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可以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分为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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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础公共服务 -
基础公共服务,是指那些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从事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等活动都需要的基础性服务,如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讯基础设施,邮电与气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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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济公共服务 -
经济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其组织即企业从事经济发展活动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如科技推广、咨询服务以及政策性信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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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公共安全服务 -
公共安全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如军队、警察和消防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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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社会公共服务 -
社会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满足公民的社会发展活动的直接需要所提供的服务。
社会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的生存、生活、发展等社会性直接需求,如公办教育、公办医疗、公办社会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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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国内与国际公共救助与灾害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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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文化经济产业开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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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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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信息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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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标准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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