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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大公共工程 -
重大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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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共工程 -
公共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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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可以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分为基础公共服务,经济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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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基础公共服务 -
基础公共服务,是指那些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从事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等活动都需要的基础性服务,如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讯基础设施,邮电与气象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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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经济公共服务 -
经济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其组织即企业从事经济发展活动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如科技推广、咨询服务以及政策性信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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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大型公共工程 -
大型公共工程,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建筑、交通、能源、通信等服务于社会公众,与群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关系到城市或者区域的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工程。
通常具有重要使用功能和重大社会意义的标志性工程,具有建设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社会影响广,服务对象多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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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共安全服务 -
公共安全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如军队、警察和消防等方面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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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社会公共服务 -
社会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满足公民的社会发展活动的直接需要所提供的服务。
社会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的生存、生活、发展等社会性直接需求,如公办教育、公办医疗、公办社会福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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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国内与国际公共救助与灾害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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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文化经济产业开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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