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特急  - 

    紧急公文中的“特急”是指:内容重要并特别紧急,已临近规定的办结时限,需特别优先传递处理的公文。
      特急电报需在8小时内阅办。
      特急适用于3日内要办的紧急事项,是要求三天之内办完的电报。
  2. 2. 特急公文  - 

    特急公文,是指事关重大而又十分紧急,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2 条

305403 条文 -  75354分类

最新条文 - 推荐酷类 - 管理登录 -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since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