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高等学校校长  - 

    高等学校校长,是在高等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根据教育方针,确定学校教育目标,制定政策和措施;
    (2)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确定学校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校内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4)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5)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进行思想教育;
    (6)组织拟定并执行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财产;
    (7)主持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
    (8)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2. 2.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校长  -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校长,是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根据教育方针,确定学校教育目标,制定政策和措施;
    (2)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确定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任免校内组织机构负责人,批准教学人员的职务任免;
    (4)按照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活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协调教学人员,保证教学计划的执行,协调教学人员,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5)组织开展生产实习、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
    (6)组织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财务计划,保护和管理学校财产;
    (7)组织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
    (8)组织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及课外活动;
    (9)主持校务会议;
    (10)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3. 3. 中小学校校长  - 

    中小学校校长,是在中学、小学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根据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学校发展目标和规划;
    (2)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工作;
    (3)确定学校组织机构设置方案,按有关程序提名副校长人选,任免组织机构负责人;
    (4)对教职工实施聘任、考核、奖惩直至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5)负责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和课外活动;
    (6)负责学校财务和总务工作;
    (7)主持校务会议;
    (8)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4. 4. 校长,学校行政负责人  -  https://baike.baidu.com/item/校长/6451542

    校长Headmaster,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办学机构管理部门任命的学校行政负责人。
    校长综理全校的校务,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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