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  -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机构负责人,指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
    人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常务委员会负责人主要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2)工作机构负责人主要为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服务。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1 条

294437 条文 -  74537分类

最新条文 - 推荐酷类 - 管理登录 -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since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