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代办  - 

    代办,派遣国外交部长向驻在国外交部长派遣的最低一级的外交代表。
      他代表本国及外交部长常驻驻在国办理外交事务。
      他是代办处的馆长,领导代办处人员工作。
      他享受与大使、公使相同的外交特权和豁免,但只可以随时请求谒见驻在国的外交部长。
  2. 2. 临时代办  - 

    在外交代表大使或公使缺位或因故不能执行职务时,被委派代理其职务的外交人员,称临时代办。
      临时代办由外交人员中等级最高者担任,他以临时代办的名义行使使馆首长的职权。
      两国建交后,首要外交代表就任前,被派往接受国办理建馆事宜的首席外交人员,也称临时代办。临时代办不是依据国书就任的,因而不是正规的外交使节。有时一国为了对驻在国政府表示不满或其他原因,就较长时期的保持临时代办,而召回其大使,或迟迟不任命新大使。临时代办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2 条

294437 条文 -  74537分类

最新条文 - 推荐酷类 - 管理登录 -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since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