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领事职务  - 

  2. 2. 总领事  - 

    总领事,驻在重要地方的、或对几个地方有管辖权的或管辖几个领事的一级领事。
  3. 3. 副总领事  - 

  4. 4. 领事  -  http://baike.baidu.com/view/158990.htm

    领事,一国根据协议派驻他国某城市或某地区的代表。
    一般有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和领事代理人。
    领事除广义地作为领事人员的总称外,是次于总领事的第二级领事人员,他可以担任领馆馆长,管辖一个领事辖区,也可以在总领事馆内辅助总领事工作。
  5. 5. 副领事  - 

    副领事是第三级领事人员。
  6. 6. 领事随员  - 

  7. 7. 职业领事  - 

    职业领事,是国家任命的执行领事职务的专职官员,一般为本国公民,并具备各该国国内法所规定的资格和条件,其全部时间从事领事工作,由本国政府支付薪金,享受全部领事特权与豁免。
  8. 8. 名誉领事  - 

    名誉领事,是从接受国当地人中任命的执行领事职务的兼职官员,也称“选任领事”。名誉领事可以是,但不一定是派遣国的国民,不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编制,一般不领取派遣国的薪金,而是由办理领事业务所收取的规费中提取报酬,他们也不享受领事的全部特权和豁免。
  9. 9. 选任领事  - 

    名誉领事,是从接受国当地人中任命的执行领事职务的兼职官员,也称“选任领事”。名誉领事可以是,但不一定是派遣国的国民,不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编制,一般不领取派遣国的薪金,而是由办理领事业务所收取的规费中提取报酬,他们也不享受领事的全部特权和豁免。
  10. 10. 领事代理人  - 

    领事代理人是第四级领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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