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工会负责人  - 

    工会负责人,是在工会各级组织及其工作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专职人员。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根据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工会作的指导方针、任务和工作目标;
    2)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在突出履行“维护”职能的同时,履行“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
    3)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组织职工对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
    4)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组织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工会报告;
    6)负责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审查审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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