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我的见习期(试用期、学徒期),应届毕业生 -
http://baike.baidu.com/view/1197632.htm
初到工作岗位的人,试用、正在实习(期间的员工)称为见习。
见习期,是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
用人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后,原则上都要安排见习,见习期限多为一年,少则半年,也有三个月的。见习期满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见习期间,工作单位要有计划地安排毕业生到基层单位或生产第一线锻炼。
国家对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具体规定是:
(1)中专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专业技术职务;
(4)硕士学位获得者、博士学位获得者,无见习期。
-
2.
见习,翻开我的人生新一阶段 -
http://www.12333sh.gov.cn/zhaopin/zyjs/wenzhang/jxxs0751.htm
三个月的见习时间已结束,时间总是过得这么快,一瞬间的时间而已,三个月的时间不长,但其中的点滴却是值得回味。
时间退回到 2007 年 3 月 8 日 的早晨,那天晴天,出门时,街上还透着一丝春节的气息,人们对新春的喜意仍是意犹未尽,脸上带着微笑,我也不例外。这天格外有意义,是我去单位的第一天。人总是在不断得成长着,对于我来说全职学生生涯已经结束,如今应该面对的是由学生到上班族的转变,迎来人生新一阶段的转变。
在接下来的一段见习日子里,工作陌生却充满新意,这无疑是一种激励,对于自己所喜欢的职业,强烈的求知欲,促使我不断地努力充实自己。
……
-
3.
我的学徒期,工人 -
学徒期是对进入某些工作岗位的新招职工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技能的一种培训方式。
学徒期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4.
我的试用期 -
http://baike.baidu.com/view/9143.htm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了解的期限。
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的学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用人单位对表现特别不好的见习生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