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权  -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权
  2. 12. 违章指挥拒绝权  - 

    违章指挥拒绝权,从业人员有权拒绝生产经营单位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 13. 紧急避险权  - 

    紧急避险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 14. 批评、检举、控告权  - 

    批评、检举、控告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生产经营单位不能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 15. 安全生产权利  - 

    安全生产权利
  6. 16. 质问权  -  https://baike.baidu.com/item/质询权

    质询权The inquiry right,又称“质问权”,是指具有质问权者(如议员、人民代表)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提出质问和要求答复的权利。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2 / 2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16 条

293037 条文 -  74435分类

最新条文 - 推荐酷类 - 管理登录 -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since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