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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绝对权,对世权 -
https://baike.baidu.com/item/绝对权
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绝对权imperium,又称对世权,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不是某一人或某一范围的确定的人,而是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
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绝对权的主要特点在于,权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张权利,权利人不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可实现其权利。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各种人格权、知识产权、继承权、所有权和其他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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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对权,对人权 -
https://baike.baidu.com/item/相对权
相对权relative rights,又称对人权,是指其效力及于特定人的权利,即义务人为特定人的权利。
所要求的义务的承担者是一定的个人或某一集体,如债权、损害赔偿权等。
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能实现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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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事权利 -
http://baike.baidu.com/view/232671.htm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简单的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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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支配权 -
https://baike.baidu.com/item/支配权
支配权right of dominion,亦称“管领权”,是指权利主体所享有的对权利客体直接管领和控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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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请求权 -
https://baike.baidu.com/item/请求权
请求权Right of request,是指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请求另一方主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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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抗辩权 -
http://baike.baidu.com/item/%E6%8A%97%E8%BE%A9%E6%9D%83
抗辩权。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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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形成权 -
http://baike.baidu.com/item/%E5%BD%A2%E6%88%90%E6%9D%83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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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主权利 -
http://baike.baidu.com/item/%E4%B8%BB%E6%9D%83%E5%88%A9
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
主权利,是指在互有关联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中,可以独立存在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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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从权利 -
http://baike.baidu.com/item/%E4%BB%8E%E6%9D%83%E5%88%A9
从权利,是指在互有关联的两个民事权利中,其效力受另一效力制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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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原权利 -
http://baike.baidu.com/item/%E5%8E%9F%E6%9D%83%E5%88%A9
根据相互间是否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原权利与救济权。
原权利,在基础权利受到侵害时,基础权利则为原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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