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刑事申诉  -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2. 2. 刑事申诉书  -  https://baike.baidu.com/item/刑事申诉书

    刑事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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