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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冶金系统危险源等级 -
冶金系统危险源等级,原冶金部(1993)冶安环第264号文颁布的《冶金企业危险源(点)分级、控制和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危险源(点)划分的等级。根据发生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程度,一般分为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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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级危险源 -
一级危险源(A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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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级危险源 -
二级危险源(B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多人伤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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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三级危险源 -
三级危险源(C级):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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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四级危险源 -
四级危险源(D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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