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冶金系统危险源等级  - 

    冶金系统危险源等级,原冶金部(1993)冶安环第264号文颁布的《冶金企业危险源(点)分级、控制和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了危险源(点)划分的等级。根据发生事故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性的程度,一般分为四级。
  2. 2. 一级危险源  - 

    一级危险源(A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重大事故的地方。
  3. 3. 二级危险源  - 

    二级危险源(B级):事故发生潜在危险性较大,并较难控制,容易发生伤亡或多人伤害的地方。
  4. 4. 三级危险源  - 

    三级危险源(C级):虽然导致重大事故风险较小,但事故经常发生或潜伏有发生事故可能性较大的地方。
  5. 5. 四级危险源  - 

    四级危险源(D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地方。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5 条

305397 条文 -  75360分类

最新条文 - 推荐酷类 - 管理登录 -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since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