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遗嘱  -  https://baike.baidu.com/item/%E9%81%97%E5%98%B1/3702010

    遗嘱testament,will,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嘱咐处理死后各事的话或字据。
    谓人在生前或临终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死后各事应如何处理。
    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2. 2. 公证遗嘱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3. 3. 自书遗嘱  -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4. 4. 代书遗嘱  -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5. 5. 录音遗嘱  -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6. 6. 口头遗嘱  - 

    口头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
  7. 7. 遗嘱内容  - 

  8. 8. 遗嘱执行人  -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8 条

298861 条文 -  74924分类

最新条文 - 推荐酷类 - 管理登录 -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since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