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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遗嘱 -
https://baike.baidu.com/item/%E9%81%97%E5%98%B1/3702010
遗嘱testament,will,指人在生前或临终时嘱咐处理死后各事的话或字据。
谓人在生前或临终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嘱咐死后各事应如何处理。
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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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证遗嘱 -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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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书遗嘱 -
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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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代书遗嘱 -
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3项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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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录音遗嘱 -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为防止录音遗嘱被人篡改或录制假遗嘱弊端的发生,《继承法》第17条第4项明确规定:“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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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口头遗嘱 -
口头遗嘱,中国《继承法》第17条第5项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于口头遗嘱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的缺点,所以《继承法》对口头遗嘱作了以上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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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遗嘱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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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遗嘱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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