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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除学籍 -
开除学籍:
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属过失犯罪被判处拘役或徒刑作缓期执行处理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对有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经教育坚持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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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开除学籍处分 -
开除学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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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学开除学籍,中学生开除学籍 -
中学开除学籍,中学生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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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高中开除学籍,高中生开除学籍 -
高中开除学籍,高中生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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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学开除学籍,大学生开除学籍 -
http://yjsy.hebtu.edu.cn/a/2018/04/09/2018040914102965894.html
大学开除学籍,大学生开除学籍: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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