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无国籍人 -
http://baike.baidu.com/view/1160420.htm
无国籍人,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人,或根据任何国家法律都不认为是其公民的人。
无国籍人的出现,主要是因各国立法冲突造成的,也可能是由其本人意志决定的,或是国籍被剥夺的结果,还有弃婴、出生、婚姻、战争等原因。
无国籍人在国际上不受任何国家的外交保护。在中国,无国籍人与外国人处于同等地位。
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五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国籍。
目前难民专员的官方数字是,全球有580万无国籍人员,但相信真正数字接近1500万人。
-
2.
弃婴无国籍人 -
弃婴:在采用血统国家的无法确定父母的婴儿若无人领养,视作无国籍。
-
3.
出生无国籍人 -
无国籍人在采用血统国家所生的子女,也是无国籍人。
-
4.
婚姻无国籍人 -
婚姻:若一国法律规定,本国人与外国人结婚,即丧失本国国籍。或另一国法律规定,不因同本国人结婚,而取回本国国籍。
-
5.
战争无国籍人 -
战争:某国政权的灭亡后,又没有新的政权取代,这段期间会造成无国籍。
-
6.
剥夺无国籍人 -
剥夺:因为政治原因,而被剥夺了本国国籍,即为无国籍人。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