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职称等级赋分  - 

    职称赋分,职称等级赋分5分。
    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赋分100%
    中级职称 (技师)赋分80%
    助级职称 (高级工)赋分60%
    中级工赋分40%
    初级工赋分20%
  2. 2. 履历赋分  - 

    重要履历赋分5分:培训、资质履历可累积,但最高不超过30%;其他履历指经局团委认可有必要增加的特殊履历。如入选“百人培养计划”等。
  3. 3. 个人资质赋分  - 

    个人资质赋分占履历赋分的30%。
  4. 4. 工作经历赋分  - 

    工作经历赋分:
    工作经历是指公务员在基层机关的工作年限。
    在基层机关工作3年即得基础分。
    基础分赋分10分;3-5年赋分15分;5年以上赋分20分。
  5. 5. 工作年限赋分  - 

    工作年限赋分:
  6. 6. 任职年限赋分  - 

    任职年限赋分40分。
    基础分赋分25分;任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加5分5分;任科级领导职务1年加10分。
    任职年限是指在基层机关的任职经历,不含企事业单位的任职经历。
    符合基层机关工作3年的,即得基础分。有任领导职务经历的在此基础上累计加分。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6 条

305403 条文 -  75354分类

最新条文 - 推荐酷类 - 管理登录 -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since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