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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Ⅰ级工作 -
Ⅰ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的概率分析和确定性分析、能动断层鉴定、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适用于地震安全性要求高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核电站及特殊重要的大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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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Ⅱ级工作 -
Ⅱ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及地震小区划。
适用于Ⅵ度及Ⅵ度以上地区的大城市、重要经济开发区以及覆盖区域较大的重要生命线工程中的主要工程(大城市是指直辖市、省会城市及其他人口众多的城市;重要生命线工程指交通、通讯、供电供水输油输气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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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Ⅲ级工作 -
Ⅲ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的概率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适用于Ⅵ度及Ⅵ度以上地区除Ⅰ级、Ⅱ级以外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中的主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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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Ⅳ级工作 -
Ⅳ级工作,是对需要进行地震烈度复核者进行地震危险性分析。
适用于Ⅰ、Ⅱ、Ⅲ级以外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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