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1.5小时书面事故上报  - 

    1.5小时书面事故上报:事故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应急值班室和相关业务部门电话报告;1.5小时内书面上报《安全事故事件快报》。
  2. 2. 8小时书面事故上报  - 

    8小时书面事故上报:发生公司级及以下事故的,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报告。事故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环保部和相关业务部门电话报告;8小时内书面上报《安全事故事件快报》。
  3. 3. 事故报告  - 

    事故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4. 4. 事故上报,事件上报  - 

    事故上报,事件上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5. 5. 安全事故事件快报  - 

    安全事故事件快报
  6. 6. 0.5小时事故口头上报  - 

    0.5小时事故口头上报
  7. 7. 事故上报本单位负责人  - 

    事故上报本单位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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