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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濒危病人 -
濒危病人,是指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或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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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危重病人 -
危重病人,是指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一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予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一级,如急性意识模糊或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也属于该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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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急症病人 -
急症病人,是指病人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者,病情分级应考虑上调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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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症患者 -
重症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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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危重病患者 -
危重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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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重症病人 -
重症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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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ICU病人 -
ICU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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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重者 -
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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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严重者 -
严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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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恶化者 -
恶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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