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2. 2. Q-2级场所,Q2级场所  - 

    Q-2级场所,Q2级场所: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不正常情况包括装置或设备的事故损坏、误操作、维护不当及装置或设备的拆卸、检修等。
  3. 3. Q-3级场所,Q3级场所  - 

    Q-3级场所,Q3级场所:是指在不正常情况下整个空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性较小的场所。
  4. 4. G-1级场所,G1级场所  - 

    G-1级场所,G1级场所: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例如:铝粉、面粉、硫磺粉等生产设备的内部空间,粉状塑料、树脂等的气流干燥设备内的空间。
  5. 5. G-2级场所,G2级场所  - 

    G-2级场所,G2级场所: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即在有6一1 生产设备的厂房内部空间划为6一2 级场所。
  6. 6. 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 

    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7. 7. 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 

    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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