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
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
2.
Q-2级场所,Q2级场所 -
Q-2级场所,Q2级场所: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而仅在不正常情况下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不正常情况包括装置或设备的事故损坏、误操作、维护不当及装置或设备的拆卸、检修等。
-
3.
Q-3级场所,Q3级场所 -
Q-3级场所,Q3级场所:是指在不正常情况下整个空间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可能性较小的场所。
-
4.
G-1级场所,G1级场所 -
G-1级场所,G1级场所: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例如:铝粉、面粉、硫磺粉等生产设备的内部空间,粉状塑料、树脂等的气流干燥设备内的空间。
-
5.
G-2级场所,G2级场所 -
G-2级场所,G2级场所: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即在有6一1 生产设备的厂房内部空间划为6一2 级场所。
-
6.
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
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
7.
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
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7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