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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低温回火 -
低温回火,又称“消除应力回火”。回火温度范围为150-250摄氏度,回火后的组织为回火马氏体。
钢具有高硬度和高耐磨性,但内应力和脆性降低。主要应用于高碳钢和高碳合金钢制造的工具模和滚动轴承,以及经渗碳和表面淬火的零件,回火后的硬度一般为58-64H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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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温回火 -
中温回火,是指回火温度范围为350-500摄氏度,回火后的组织为回火托氏体(屈氏体),主要应用于含碳量为0.5%-0.7%的碳钢和合金钢制造的各类弹簧。其硬度为35-45H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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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高温回火 -
高温回火,是把零件淬火后,再加热到500~650℃,一般是加热到psk线(临界点Ac1)的某一温度,保温一段时间后,以适当的速度冷却。
一般用于淬火的后续处理,淬火+高温回火被称为调质处理。
有利于彻底消除内应力,提高金属的塑性和韧性,回火一般采用空气中冷却。硬度一般在25~35HRC之间。主要应用于含碳量为0.3%-0.5%的碳钢和合金钢制造的各类连接和传动的结构零件。
高温回火得到铁素体+细粒状渗碳体的混合物,即回火索氏体组织。具有优良的综合力学性能,多用于结构零件淬火后的回火,如连杆、螺栓、齿轮及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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