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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个人增值价值  - 

    个人增值价值赋分10%
  2. 2. 加分项  - 

    加分项:参加社会公益活动(5%)100;担任基层队领导职务(5%)100。
    担任队长、指导员按100分计;基层队副职、技术员、班组长按80分计。
  3. 3.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4. 4. 否决0分  - 

    否决0分
    否决项:违法违纪行为赋分;-100直至零分。
    违法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扣100分,直至扣为零分。
  5. 5. 重复计分  - 

    重复计分
  6. 6. 不重复计分  - 

    不重复计分
    单次事件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或减分条件的,以最级别对应的分值为准,不重复计分。
  7. 7. 赋分标准  -  http://www.docin.com/p-1186410159.html

    赋分标准:
    赋分合计不得超过最高得分,超过最高得分不继续累加分数。
  8. 8. 加减分  - 

    加减分
  9. 9. 算分  - 

    算分
  10. 10. 计分方法  - 

    计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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