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  - 

    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
  2. 2.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就投标所交换的文件,应以中文书写。
    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3. 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应将号包投标文件及其电子文档装入袋中用封条加以密封。袋上注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投标人全称。密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标明“于年月日点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2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1款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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