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灭火器检查 -
管理处要对灭火器的维护情况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灭火器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灭火器不能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要将检查灭火器有效状态的情况制作成“灭火器检查记录”,存档以利查证。
-
2.
灭火器检查记录 -
灭火器检查记录
-
3.
灭火器维修单位检查 -
灭火器维修单位检查: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的年月已达规定期限时,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 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外观检查发现情况的必须作废品处理。
-
4.
灭火器外观检查 -
灭火器外观检查:灭火器筒体严重锈蚀的(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面积的1/3)或连接部位筒体严重锈蚀的。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装卸气螺钉或固定螺钉的。灭火剂量大于或等于4Kg灭火器未安装间歇喷射机构的。灭火器筒体严重变形的。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份的。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8年。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