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地方应急预案  - 

    地方应急预案
  2. 2. 地市级预案  - 

  3. 3. 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  - 

    突发公共事件地方应急预案。
      具体包括:省级人民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层政权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上述预案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3 条

298914 条文 -  74927分类

最新条文 - 推荐酷类 - 管理登录 -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since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