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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医疗机构外出生 -
由于急产等特殊情况,在助产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新生儿父母可持下列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户籍管理规定办理出生申报:
(一)新生儿父母双方的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
(二)新生儿出生时两名以上见证人的书面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双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事实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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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家中出生 -
家中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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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路途出生 -
路途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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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厕所出生 -
厕所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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