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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场燃烧池放喷池 -
井场燃烧池放喷池
燃烧池和放喷池的设置应符合井控安全要求。实施欠平衡钻井作业的还应在井场右侧增加一个面积不小于1000m2的燃烧池,在井场左侧增加一个面积不小于1000m2的放喷池。
燃烧池和放喷池的池体高度应在2m以上,池体边缘距井口应在75m以上。
燃烧池应距井口75m 以上,可作为放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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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燃烧池 -
氮气钻井应修建燃烧池,其外周应建防火墙,内侧和底面应作防渗处理,容积满足氮气钻井施工井段岩屑排放要求。
天然气钻井应修建燃烧池,燃烧池位于井场下风方向75m以远的安全地带。
燃烧池应距井口75m 以上,可作为放喷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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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井场生产区 -
井场生产区,在满足地质设计井底坐标要求条件下,应选择地形有利,少占耕地,少修公路,靠近水源,有利于安装防喷管线和污水处理地点作为井场生产区。
以使用的钻机型号作为井场生产区设计依据。井架、柴油机、钻井泵、循环罐等设备的底座基础应建在井场挖方区域。
井场的生产区要建有足够容量的污水池和沉砂池,不能污染周围环境,特别是农田、鱼塘、水库和河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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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井场生活区 -
井场生活区,是钻井施工作业人员休息、食宿、学习和娱乐的活动场所。
60m*40m。
主要包括:更衣室和浴室、食堂和炊事间、会议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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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井场排水 -
井场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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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气体钻井场地 -
气体钻井场地:气体钻井设备安置的场地应坚实平整,能承受单台设备 15 吨的重量。
气体钻井设备应集中摆放,与油罐之间距离不少于 3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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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驻井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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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门岗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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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库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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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橡胶件房、材料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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