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井场燃烧池放喷池  - 

    井场燃烧池放喷池
    燃烧池和放喷池的设置应符合井控安全要求。实施欠平衡钻井作业的还应在井场右侧增加一个面积不小于1000m2的燃烧池,在井场左侧增加一个面积不小于1000m2的放喷池。
    燃烧池和放喷池的池体高度应在2m以上,池体边缘距井口应在75m以上。
    燃烧池应距井口75m 以上,可作为放喷池。
  2. 2. 燃烧池  - 

    氮气钻井应修建燃烧池,其外周应建防火墙,内侧和底面应作防渗处理,容积满足氮气钻井施工井段岩屑排放要求。
    天然气钻井应修建燃烧池,燃烧池位于井场下风方向75m以远的安全地带。
    燃烧池应距井口75m 以上,可作为放喷池。
  3. 3. 井场生产区  - 

    井场生产区,在满足地质设计井底坐标要求条件下,应选择地形有利,少占耕地,少修公路,靠近水源,有利于安装防喷管线和污水处理地点作为井场生产区。
    以使用的钻机型号作为井场生产区设计依据。井架、柴油机、钻井泵、循环罐等设备的底座基础应建在井场挖方区域。
    井场的生产区要建有足够容量的污水池和沉砂池,不能污染周围环境,特别是农田、鱼塘、水库和河流等。
  4. 4. 井场生活区  - 

    井场生活区,是钻井施工作业人员休息、食宿、学习和娱乐的活动场所。
    60m*40m。
    主要包括:更衣室和浴室、食堂和炊事间、会议室、休息室、卫生间等。
  5. 5. 井场排水  - 

    井场排水
  6. 6. 气体钻井场地  - 

    气体钻井场地:气体钻井设备安置的场地应坚实平整,能承受单台设备 15 吨的重量。
    气体钻井设备应集中摆放,与油罐之间距离不少于 30 m。
  7. 7. 驻井房区  - 

  8. 8. 门岗房  - 

  9. 9. 库房区  - 

  10. 10. 橡胶件房、材料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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