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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
公司井控管理实行“公司领导,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安全环保部监督,公司各单位具体负责”的井控分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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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井控工作责任制度 -
井控工作责任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井控”“管专业必须管井控”“管业务必须管井控”的原则,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部门均负有井控管理职责,应明确制定井控管理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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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井控工作检查制度 -
井控工作检查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检查工作。其中,公司每半年 1 次,公司各相关单位每季度 1 次,钻井队每周 1 次(建井周期小于 1 周的,口井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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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井控工作例会制度 -
井控工作例会制度:各级井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开展井控工作例会。其中公司每半年 1 次,公司相关各单位每季度 1 次,钻井队每月 1 次(建井周期小于 1 个月的,口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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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井控持证上岗制度 -
井控持证上岗制度:各级主管领导、管理人员和相关岗位操作人员应接受井控技术和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并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防护技术培训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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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井控设计管理制度 -
井控设计管理制度:
1从事钻井工程设计的单位应持有相应级别设计资质;从事“三高”井设计应持有乙级以上设计资质。
2承担“三高”井工程设计人员应拥有相关专业 3 年以上工作经验和高级工程师或以上任职资格。设计人员对所设计重点井的井控章节进行不少于两次的跟踪评估。
3钻井工程设计和施工设计(方案)均应有专门章节对井控工作提出系统的要求。
4所有设计(方案)均应按程序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施工。如遇未预见因素需变更设计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按程序进行,并出具设计变更单通知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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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井控坐岗观察制度 -
井控坐岗观察制度:
1探井自安装防喷器至完井,开发井自钻开油气层前100m 至完井均应安排专人 24h 坐岗观察溢流,坐岗观察由钻井人员、钻井液人员和地质录井人员负责;未上地质录井的施工井加装溢漏监测装置,坐岗观察由钻井人员、钻井液人员负责。
2坐岗记录时间间隔不大于 15min,溢流井漏应加密监测。发生溢流应按程序处置上报,并及时在井控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溢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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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井喷应急管理制度 -
井喷应急管理制度:
1钻井队是钻井施工现场的应急责任主体,应按照“一井一案”原则,编制工程和安全综合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防井喷失控、防硫化氢泄漏和防油气火灾爆炸等子预案。
2防井喷失控和防硫化氢泄漏应急预案,除满足规定编制要素外,还应明确规定应急责权、点火条件和弃井点火决策及操作岗位等。
3交叉作业期间,所有配合施工作业和后勤服务的队伍,其应急预案均应服从井控责任主体单位的应急预案,并服从应急指挥。
4安全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分别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安全部门审查备案。
5各单位应按照公司应急管理制度,结合施工区域地质条件、油气井风险及应急抢险需求,组建相关应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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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钻井井控资料 -
钻井井控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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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井控总结 -
井控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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