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大陆法系,欧陆法系  -  http://baike.baidu.com/item/%E5%A4%A7%E9%99%86%E6%B3%95%E7%B3%BB

    大陆法系civil law system,词中的“大陆”两字指欧洲大陆,故又有“欧陆法系”之称,又叫成文法法系。
    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均采用大陆法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除香港特区外)曾借鉴过大陆法系,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一页  上一页  第 1 / 1 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  共 1 条

298586 条文 -  74911分类

最新条文 - 推荐酷类 - 管理登录 - 关于本站
Copyright © since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0032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