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心陈列  - 

    中心陈列法,是以整个展示空间的中心为重点的陈列方法。
      把一些重要的、大型的商品放在展示中心的位置上突出展示,其他次要的小件商品在其周围辅助展示。
      中心陈列法的特点是主题突出、简洁明快。一般在商铺入口处、中部或者底部不设置中央陈列架,而配置特殊陈列用的展台。它可以使顾客从四个方向观看到陈列的商品。岛式陈列的展具不能过高,过高会影响整个店铺的空间视野,也会影响顾客从四个方向对岛式陈列的商品透视度。
  2. 2. 单元陈列  - 

    单元陈列,是指同样的商品、装饰、POP等陈列主体或标识、广告等,在一定范围内或不同的陈列面上重复出现,通过反复强调和暗示性的手段,加强顾客对服饰商品或品牌的视觉感受。
      单元陈列法的特点是使顾客受到反复的视觉冲击,从而在感觉和印象上得到多次的强化,并有“该产品是唯一选择”的暗示作用,可使顾客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
  3. 3. 特写陈列  - 

    特写陈列,是指通过突出产品的功能、特点,或利用广告、道具和移动造景手段,强调产品的目标顾客,使展示和宣传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可以加强与顾客的沟通,有助于提高产品的吸引力,激发顾客的购买欲望。特写陈列法的特点是目标明确、主题突出、标志性强、影响力集中,使顾客具有归属感和亲切感。
  4. 4. 开敞陈列  - 

    开敞式陈列,是把商品放在顾客能够接触得到的地方,让顾客能够参与其中,可以直接触摸到商品。
      开敞式陈列法的特点是真实性强,时效性高。这是一种现代的无柜台售货形式,把陈列和销售合二为一。商品全部悬挂或摆放在货架和柜台上,顾客不需反复询问,便可自由挑选。这种方式既方便顾客,使其感到自然和随意,又容易激发顾客的购买情趣。
  5. 5. 综合陈列  -  http://baike.baidu.com/subview/11787751/12157073.htm

    综合陈列,是把一些在功能和使用方法上相同的商品放在一起进行展示。
      综合陈列法的特点是品种齐全、选择的空间大。综合性质的陈列可用商品、饰物、背景和灯光等场景,共同构成不同季节、不同生活空间、不同自然环境及不同艺术情调等场景,给人一种生活气息很浓的感受。注重现实感的体现和情调、气氛的营造,并且要强调艺术性和创新性,使人既得到启发和审美的享受,又有身临其境之感。同时,空间应能生动、形象地说明服饰商品的用途、特点,从而对顾客购物起引导作用。
  6. 6. 演示陈列  - 

    演示陈列,是卖场中最吸引顾客视线的内容,其所陈列的区域也被称为视觉演示区域。
      它主要出现在卖场外观、橱窗、卖场中的展示台等。VP陈列的商品往往通过模特、POP或其它方式,以情景演示或其它有效的视觉设计手段展示出来,并透过视觉将品牌或商品的特点与价值传递给消费者,从而激发顾客产生兴趣或购买的欲望。
  7. 7. 基本陈列  - 

  8. 8. 临时陈列  - 

  9. 9. 固定陈列  - 

  10. 10. 流动陈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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