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高压液罐  - 

  2. 2. 低压液罐  - 

  3. 3. 保温液罐  - 

  4. 4. 带加热装置液罐  - 

  5. 5. IMO 0型罐箱  - 

    IMO 0型罐箱,装运闪点超过61℃的非危险货物、无毒型和无腐蚀性货物、国际执行机构禁运清单以外的货物、液态食品,但闪点超过21℃或酒精含量超过25%的酒类饮品则应使用IMO 1型罐箱装运,由罐底卸料。
  6. 6. IMO 1型罐箱:危险货物罐箱  - 

    IMO 1型罐箱:危险货物罐箱,最大许可工作压力为1.75 bar以上,装运闪点低于0℃的液态化学品、某些毒性或腐蚀性很高的化学品、自燃性货物、遇湿会导致危险的货物、自行氧化的货物、密封压力不超过罐体许用压力的液态货物,对装运腐蚀性和非稳定性货物的罐体,要用特殊钢材构成并考虑必要的内衬,在65"C时的罐内水蒸气压力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其他分压力与0.35 kg/cm²之和不允许超过罐体的设计压力,可以从罐底或罐顶卸出物料。
  7. 7. IMO 2型罐箱:亚危险货物罐箱  - 

    IMO 2型罐箱:亚危险货物罐箱,最大许可工作压力为大于1.0 bar小于1.75 bar,装运闪点为0℃至61℃且无其他危险性的液态货物、某些危险性、毒性或腐蚀性较低的化学品、密封压力低于172.4 kPa但不超过罐体允许工作压力的液态货物,由罐底卸料。
  8. 8. IMO 4型罐箱  - 

    IMO 4型罐箱:装有1型或者2型箱的公路罐式车。
  9. 9. IMO 5型罐箱:液态气体罐箱  - 

    IMO 5型罐箱:液态气体罐箱,用于装运非冷藏的液化气或危险性较低的常温化学品,由罐底卸料。
  10. 10. IMO 6型罐箱  - 

    IMO 6型罐箱:装有5型箱的公路罐式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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