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党支部确定培养人  - 

    党支部确定培养人:党支部对申请人和团支部择优推荐的对象,要经常找其谈话,及时确定1-2名党员负责培养。
  2. 2. 推荐发展  - 

    推荐发展
    二、党支部制定并上报发展计划
    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必须是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的,政历清楚,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并须经支委会讨论通过。
    三、党委审定发展计划
    计划审定后,下发至各党支部。
    四、党委集中培训发展对象
    培训时间为5—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入党培训教材》等。未经过培训的,原则上不予发展。
    五、党小组提出发展意见并向支部推荐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后,将本小组的考察意见形成文字材料上交党支部。
    六、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情况公示,并召开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七、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对象,通过基层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征求党小组意见后,召开拟定重点培养方案,订出发展计划,报送上级党委。
    八、党支部向党委报告
    党支部将积极分子政审材料、公示情况、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分子考察登写实簿》、支委会讨论意见,报上级党委。如果是团员,还应附团组织推荐意见等材料。
    九、党委分管书记、组织部门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合乎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3. 3. 发展对象  - 

    发展对象
  4. 4. 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  - 

    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各党小组讨论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并将小组意见如实上报党支部。主持人(单位)党小组。
  5. 5. 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 

    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在党小组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支部内外群众的意见和申请人的条件,讨论确定重点培养对象。主持人(单位)支委会。
  6. 6. 确定培养联系人  - 

    确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必须由党性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的正式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主持人(单位)支委会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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