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主项编号 -
设备所在的主项编号,按设计给定的主项编号填写,采用两位数字,从01-99。特殊情况下允许以主项代号作为主项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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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同类设备顺序号 -
主项内同类设备顺序号,按同类设备先后顺序编写,采用三位数字,从1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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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数量尾号 -
数量尾号:两台或两台以上设备并联时,它们的位号前三项完全相同,用不同的数量尾号予以区别,按数量和排列顺序依次以大写英文字母A、B、C作为每台设备的尾号。在设备一览表中可以写作A/B或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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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管道代号,管道组合号,管道编号 -
管道代号,管道组合号,管道编号,由六个单元组成。
1、物料代号;
2、主项代号;
3、管道顺序号;以上三个单元组成管道号
4、管道尺寸;
5、管道等级;
6、隔热或隔声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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