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 井位方位修正角  - 

  2. 12. 井位构造位置  - 

    井位构造位置:区域探井(参数井、科学探索井)写明设计井所在盆地及一级、二级构造单元名称;预探井和评价并填写到三级或四级构造单元名称。
  3. 13. 井位  - 

    井位well location,指的是油井、气井等的地理位置。
    地质设计中所提供的井位应符合下列安全距离要求:
    1、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他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距民宅不小于100m;距铁路及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油库、河流、水库、人口密集及高危场所等不小于500m。
    2、油气井之间的井口间距不小于5m;高压、高含硫油气井井口距其他井井口之间的距离大于钻进本井所用钻机的钻台长度,且不小于8m;丛式井组之间的井口距离不小于20m;在滩海或浅海地区钻井执行海上的钻井井口间距标准。
  4. 14. 井位地理位置  - 

    井位地理位置:填写顺序为省(自治区)、市(县、旗)、区(乡、镇)、村及屯的方位和距离;
    对外合作井填写顺序为国名、然地名、合同区名、与合同区中某口井的方位和距离,距离单位:km。数值修约到一位小数:海洋井填写永域位置。.
    如XX(省不写)XX市XX县XX乡西南部,XX井井口方位XX度距离XXm。
  5. 15. 井口坐标  - 

    井口坐标:
    横坐标:8位数
    纵坐标:7位数
  6. 16. 井位井控安全距离  - 

    井位井控安全距离,地质设计中所提供的井位应符合下列安全距离要求:
    a)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他永久性设施不小于75m;
    距民宅不小于100m;
    距铁路及高速公路不小于200m;
    距学校、医院、油库、人口密集及高危场所等不小于500m;
    b)油气井之间的井口间距不小于2m;高压油气井、高含硫油气井井口距其他井井口之间的距离大于钻进本井所用钻机的钻台长度,且不小于8m;
    c)井筒与地下矿产采掘坑道、矿井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m。
  7. 17. 井底坐标  - 

    井底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8. 18. 补心海拔  - 

  9. 19. 地面海拔  - 

    地面海拔(单位:m,数值保留整数);井位水深、补心海拔。补泥距(海洋井填写)包括高潮和低潮(单位:m。数值修约到一位小数)。
  10. 20. 探井井位  - 

    探井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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