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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准:总则 -
标准:总则
目标:制定标准的目的是规定明确且无歧义的条款, 以便促进贸易和交流。
统一性:
每项标准或系列标准(或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 内,标准的文体和术语应保持一致;
系列标准的每项标准(或一项标准的不同部分) 的结构及章、条的编号应尽可能相同;
类似的条款应使用类似的措辞来表述;
相同的条款应使用相同的措辞来表述;
每项标准或系列标准内,同一个概念应使用同一个术语;
对于已经定义的概念应避免使用同义词;
每个选用的术语应尽可能只有惟一的含义。
协调性:为了达到所有标准整体协调目的,标准的编写应遵守现行基础标准的有关条款。
适用性:标准的内容应便于实施,且易于被其他的标准或文件所引用;
一致性:如果有相应的国际文件,起草标准应以其为基础并尽可能保持与国际文件相一致;
规范性:在标准起草前,应确定标准的预计结构和内在 关系,尤其应考虑内容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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